Description
關懷 跨越邊緣:每位基督徒都需要認識的同性戀議題 | 关怀 跨越边缘:每位基督徒都需要认识的同性恋议题 Caring Beyond the Margins: What Every Christian Needs to Know About Homosexuality
內容簡介
談及同性戀問題時,我們該如何回應,才能開啟進一步對談,而不是關上希望之窗?
我們該如何回答,才能觸及福音的本質,讓耶穌走進對方的生命?
若你認為同性戀主要是有關性的問題,便無法充分幫助那些正努力面對同性衝動的人。
因為與之共存的,是十分真實、深層、真切的情感需求缺乏,只有曾經走過這條路的人,才懂!
因此,再也沒有人比蓋伊.哈蒙德更適合談論教會中的同性戀議題。
不論是夫妻、父母、牧師、小組長、弟兄姐妹……,本書將是每一位愛人如己的基督徒都應該學習的務實課題。
「儘管在25年前,我已遠離同性戀的生活,但受同性吸引的這根刺,仍真實地存在我的生命中;無論經過幾千小時的禱告、懇求、認罪、讀經、研經與嘗試,過了將近22年的婚姻生活、生兒養女,甚至成為傳道人、帶領教會,同性對我的吸引力依舊未消失。我一而再、再而三地,祈求神除去這根刺,但祂的答覆始終如一:『我的恩典夠你用的,因為我的能力是在人的軟弱上顯得完全』《林後十二9》。我跨坐在邊界上:一邊是為我而死的耶穌,一邊是奴役我的同性戀。我有選擇的自由。雖然同性戀曾經掌控著我,但藉著神的大能,我現在可以控制它!」——蓋伊.哈蒙德(Guy Hammond)
作者介紹
作者簡介
蓋伊.哈蒙德(Guy Hammond)
蓋伊和他的妻子凱西於1991年結婚,育有四個孩子。除了在「軟弱變剛強」事工機構工作外,他還在加拿大各地傳道,目前在新斯科細亞省哈利法克斯的教會工作。
譯者簡介
舒峻
是位受同性吸引之過來人,2017年與同為受同性吸引的過來人LINDA姐妹步入婚姻,二人一起在Rainbow7機構服事這族群已七年。
目錄
讚譽
獻詞
致謝
推薦序 一份寶貴的屬靈指引
作者序 生活在邊緣的我
譯者序 挑戰困境 跨越邊緣
第一章 到底是「同性戀」還是「受同性吸引」?
1. 「同性戀」與「受同性吸引」的區別
2. 為什麼必須區分兩者呢?
3. 我不是同性戀,而是受同性吸引的人
4. 美麗境界
5. 選擇的自由
6. 「掙扎」一詞(struggle)意味什麼?
7. 為什麼會有吸引?
8. 羅馬書一章26-27節的「違反自然」
9. 為何面對試探是個「緊張刺激」的時刻?
第二章 同性戀如何欺騙了我
1. 同性戀為何如此誘人?
2. 我的第一次
3. 困惑的歲月
4. 同性戀與上帝
5. 要找正牌的商品
6. 但我們還是照喝!
7. 同性戀與性無關
8. 大騙局
第三章 如何實際幫助受同性吸引的基督徒
1. 同性戀者無所不在
2. 有多少基督徒受同性吸引?
3. 我明白,這事實令人驚嚇
4. 真誠才能打動人心
5. 我們被誰所吸引?
6. 若獨自面對更好時
7. 彼此之間並非醫病關係
8. 對病人要有好態度
9. 我們周遭的痲瘋病人
I. 營造一個能輕鬆敞開心胸的氛圍
II. 務必保密
III. 確信同性戀並非最糟的罪
IV. 務必明白,他們並非「選擇」受同性吸引
V. 設定合乎現實的期望
VI. 教導他們何為健康的同性友誼
第四章 給夫妻的實用建議
1. 歡迎加入我們的行列!
2. 如果你們正在交往,並準備步入婚姻
3. 如果你已婚,卻未曾將受同性吸引一事告訴配偶
4. 如果配偶仍積極參與同性性行為,以下五個實際步驟將有所助益
I. 將你的配偶交託給神
II. 信而順服
III. 對婚姻要有異象
IV. 慎選你的話語
V. 承認你心裡的罪,不比配偶肉體的罪輕
5. 在特殊情況下的補充說明
6. 若妳嫁給受同性吸引的基督徒丈夫
7. 性的親密該怎麼辦?
8. 我們所面臨的獨特挑戰
9. 房事「成功」,操之在己
第五章 給父母的實用建議
1. 三個核心事實
I. 孩子的靈性才是首要關鍵
II. 孩子並非天生就是同性戀者
III. 孩子是屬於主的
2. 三個必要的步驟
I. 從責備中獲得釋放
II. 把你的孩子交託給神
III. 用心回應
3. 悲傷的五個階段
4. 關注自己的健康
5. 幫助孩子有良方
I. 關注孩子的恩賜與天賦
II. 使用肯定的言語
III. 別向孩子解釋他們為何是同性戀
IV. 瞭解你的過去
V. 對孩子完全無條件地接納
6. 不要聚焦在眼前所見
7. 持續撒下和好的種子
第六章 如何向LGBTQ群體分享基督信仰
1. 一切始於態度
2. 目的:持續對話
3. 以家庭為例
4. 保羅在雅典的傳道
5. 尋找共通之處
6. 不同的回應方式
7. 史上最偉大的銷售工作
8. 關於友誼的提醒
9. 關於霸凌的提醒
第七章 解答同性戀相關常見問題
1. 是基因導致同性戀嗎?
2. 基督徒該公開分享同性吸引的掙扎嗎?
3. 受同性吸引的門徒,可參與教會兒童事工嗎?
4. 我想幫助並鼓勵受同性吸引的基督徒,但我擔心如果我在情感上走得太近,他們可能會被我吸引。我該為此擔憂嗎?
5. 成為基督徒後,會影響受同性吸引者的居住安排嗎?
6. 孩子想帶同性伴侶回家度過週末,父母該同意嗎?
7. 我被邀請參加同志婚禮或好友的「承諾典禮」,該如何回應?
第八章 致軟弱中尋找力量之人的幾封信
靈修閱讀一 「成為」的力量
靈修閱讀二 流淚谷
靈修閱讀三 如何面對罪疚感
I. 步驟一:親近神
II. 步驟二:檢視罪疚的根源
靈修閱讀四 如何處理羞恥感
靈修閱讀五 膏油中的蒼蠅
靈修閱讀六 未完待續的人生
序
作者序
生活在邊緣的我
這混亂如此巨大,
深如淵、高如山,
我們無法整理,
根本沒有辦法!
——蘇斯博士《戴帽子的貓》——
我曾經討厭自己會受同性吸引的事實,但現在不會討厭了。請注意,並不是說我已愛上了它;這事實或多或少仍是我生命中的重擔。假若有一天,主決定除去同性對我的吸引力,讓我成為位居主流的異性戀者,我當然不會與祂爭論。雖然這日子並未來到,但自從2006 年秋,在情感與生理層面都受同性吸引的我,靈命確實徹底翻轉。在此之前,我基督徒生命的前19 年裡,我必須承認,面對同性吸引與誘惑時,在我內心思想所造成的紊亂,就像蘇斯博士在他的兒童名著《戴帽子的貓》裡的貓,在兩個無聊、天真的小孩家中所闖的禍一樣。當我審視內心,同性戀對我心靈造成的混亂如此巨大,深如淵、高如山,我無法整理並拋諸腦後—— 根本沒有辦法!因此,我對此深惡痛絕,並在悲傷與痛苦中,度過近20 年的光陰。對我而言,同性戀其實是軟弱、疾病或殘廢,且似乎沒有人—— 包括神—— 有能力醫治。
我並沒有生理缺陷,因此不敢假定我瞭解一個殘障人士在日常生活中必須遭受的困難,但我可以說,多年來我把自己視為在情感與靈性上癱瘓的人。千真萬確,我不僅感到無力、困惑、沮喪,更常感覺與世隔絕。或者可以說,我不但活在社會邊緣之外,更傷害自身的是,也活在教會邊緣之外。坦白說,在教會中身為基督徒,同時也受同性吸引的我,多半過著孤獨而疲憊的生命。後續的發展實在出乎意料:2006 年9 月19 日的早晨,我一如往常打開電子郵件,展開新的一天時,我收到一則訊息,迫使我走上難以置信的醫治之旅。國際知名的基督教護教學權威──道格拉斯.雅各比博士──邀請我前往華盛頓,在他所主辦的年度「國際教牧研討會」演講。我的講題是:「性解放與同志運動」。我頓時瞠目結舌:我把我同性戀的過往,以及仍受同性吸引的祕密,守得比國家金庫還嚴密。除了內人和少數我最信任的屬靈顧問外,我對此守口如瓶。因為,我害怕遭人拒絕:萬一讓人知道我的真實樣貌,我會難堪且羞愧至極。雅各比博士究竟是如何曉得我的過去?又是誰背叛我的信任,將這隱私傳到他耳中?
我為此感到心痛且不悅,更害怕在任何人面前談論這尷尬的主題,況且與會者還是素未謀面的國際教會領袖,於是我拒絕了他的邀請。他耐心地解釋,他先前並不知道我有受同性吸引的困擾。我心想,這大概有如眾星連成線一般的神奇,或我只是幸運抽到大獎;更有可能的是,沒有受邀講員想接下這個燙手山芋。但我後來發現,雅各比並未邀請其他人談論此主題;他之所以找上我,單純是因為我來自在同志議題方面相當開放的加拿大,而推斷我對這主題的觀點,會比其他人更為獨到。我在靈裡深信,神迫使我終究得處理在我生命裡這相當破碎、軟弱的一塊;這軟弱已造成諸多傷害,也使我當時的靈命,偏離神為我所命定的生命樣式。恍然大悟後,我立刻致電雅各比博士,接受他的邀請。後來,我不僅教授這門課,還分享自己同性戀的過往,以及身為基督徒,我如何與受同性吸引的試探共處。那堂九十分鐘的課程與研討會,雖令我戰兢恐懼,卻使我全然釋放。在聖靈的引領下,這件事成了我開始改變的契機。對於我生命中這根「刺」,神是如何改變我的看法呢?
這對會受同性吸引的弟兄姐妹帶來什麼希望?簡而言之,有四條簡單卻顛覆人心的真理(本書將會一一深入探討):
I. 積極參與同性性行為是罪(利十八22、二十13;羅一26-27;林前六9-10),但單純被同性吸引並不是罪。
II. 受同性吸引的基督徒,其首要目標並非改變性向,而是儘管仍會被同性吸引,依然過聖潔的生活。
III. 受同性吸引的基督徒,神並不引以為恥,更不會令祂難堪。對神與祂的教會而言,他們的價值及重要性並非奠基在上述的標準中。
IV. 每位受同性吸引的基督徒,絕對都能過得勝、且讓神無比驕傲的門徒生命,無論同性對他們的吸引力是否消失。
我如何處在邊緣之外
我從十一歲起,便開始參與同性戀生活,一直持續到二十四歲為止。那時,我已從事同性性活動超過十年:暗自匿名約見陌生人發生性關係;過著雙面人的生活;在眾目睽睽下躲躲藏藏;無法向親近的人坦誠相見,因為擔心他們知道真相後,心裡受傷;最終,與一個交往幾年的男朋友關係破裂後跌得遍體鱗傷。無論是心靈上還是情感裡,我知道已無力繼續如此生活下去。幸好,神對我的生命有其他計畫。
從1985 年秋到1987 年夏,有位弟兄滿有愛心,持續教導我聖經,以及聖經中的性倫理。1987 年8 月15 日深夜,在加拿大北多倫多,我和教導我聖經的弟兄在公共游泳池關閉後,跳入圍牆,趕在不知從何處衝出來的保全人員將我們攆走之前,我在池裡受洗歸入基督。從那時起,我再也沒有參與任何形式的同性性活動。在那炎熱的8 月夜晚後,我真實見證了神不可思議的大能:主不僅饒恕了我,還讓我與一位美麗的主內姐妹相遇、相戀。
撰寫本書時,我和凱西已相戀將近二十二年。對一個男人而言,似乎這祝福仍不夠多,神還賜予我們四個可愛的孩子—— 兩個親生、兩個收養—— 現在全都是青少年,皆領受了超乎他們所能理解的愛與呵護。在職業方面,神看我為合適,揀選這個特別破碎的器皿來做全職事奉,並帶領我成立、主責「軟弱變剛強」事工機構,及本書所談論的同志議題,投身教會的教育工作。
儘管有上述成就,但我仍繼續活在邊緣之外。即使二十五年前,我已遠離同性戀的生活,但受同性吸引的這根刺,仍真實地存在我的生命中。我不明白,為什麼神用這樣的方式作工,而且無論經過幾千小時的禱告、懇求、認罪、讀經、研經與嘗試,過了將近二十二年的婚姻生活、生兒養女,甚至成為傳道人、帶領教會,同性對我的吸引力依舊未消失。我一而再、再而三地,祈求神除去這根刺,但祂的答覆始終如一:「我的恩典夠你用的,因為我的能力是在人的軟弱上顯得完全」( 林後十二9 )。
因此,我依然活在邊緣之外,因為我知道,我依然受到同性的吸引;正因如此,許多人將我視為保羅在《哥林多前書》所描述「卑賤」、「被人厭惡」的人。由於這議題相當複雜、令人費解,我認知到在教會中,我仍然像個怪人一般。我明白,因為自己不屬於主流的異性戀群體,我的生活仍令多數人難以理解;因此,我依然活在邊緣之外。不過,我不僅是「活著」而已;事實上,我還學會了讓自己更加茁壯。因為,同性戀曾經掌控著我,但藉著神的大能,我現在可以控制它。
當我展開「軟弱變剛強」事工,幫助其他受同性吸引的門徒時,自覺何等有幸,竟能與三十個經歷相同掙扎的人彼此連結。然而,打從這事工開始直到如今,我已數不清世界各地有多少基督徒,像我一樣不想再受到同性所吸引。教會裡許多人並不曉得,遍布全球各大洲、不同文化的諸多會友,私底下每天都必須與性向認同爭戰。除此之外,還有孩子是同性戀的父母與他們的兄弟姐妹,以及配偶是同性戀或受同性吸引的人,他們也發現自己處在邊緣之外。在這個混沌不明的世界,他們仍渴望得到令人信任的回應。因此,教會是否也該向同性戀群體伸出援手呢?
這些議題處理起來實在令人生畏。在我們當中勞苦、關懷群羊的教牧同工,例如教會領袖、長老、執事、小組長等,針對那些與我一樣,曾感覺自己像是殘障人士的人,該如何提供實質的幫助,並帶給他們盼望?我們可以提供什麼可行、合乎聖經的答案,好讓他們從我們口中聽到「好消息」?以上問題,我在本書中都會一一回應。我向神祈求,本書將成為你可靠的資源,充分地裝備你,好使你處理上述問題時,信心與能力可以兼具。
我得承認,自己有點像不願被神差遣的先知。有部分原因是:我坦承,針對這些複雜、諸多面向的問題,我並沒有所有的答案。然而,神催促我開始這個事工、寫下本書,正是盼望有朝一日,處於異性戀主流的基督徒,也能明白如何像基督一般,以愛心服事陪伴同性戀者。為了那些與我同樣面對同性吸引的弟兄姐妹,以及身旁家人有此情形的人,我會向著標竿直跑,好讓他們瞭解:縱使生活在邊緣之外,他們仍可活出得勝的基督徒生命,並且在基督的帶領下,同性戀所造成的混亂,不再如此巨大,深如淵、高如山──儘管如此,我們還有一條可行的出路。
身為一個基督徒,要處理這類議題絕非易事,因此請讓我在開始討論前,先列出以下幾點免責聲明。首先,我並沒有所有問題的答案。如同我在本書其它地方所強調的,我自己也有一些個人的生命議題,至今仍舊沒有解答。同樣,這個族群在性別的呈現方式,以及其如何與基督教教義相互融合等問題上,仍存在諸多的未知,因此我不得不接受其所引發的張力。
我也明白,針對這類主題,我的某些立場可能會招致批評,因為並非所有讀者都會贊成我的觀點,這無傷大雅。這些問題確實令人困惑,因此我們將會一併探討,試圖尋找向失喪之人傳遞耶穌信息的最佳方式,並學習如何更加同理與瞭解教會內受同性吸引的門徒。是基因導致同性戀嗎?同性戀的成因為何,事實上沒有人知道。在先前「給父母的實用建議」一章中,曾詳述有關基因的觀點。如果你還沒讀過,建議你可先去讀。若你想更深入研究這個議題,確實有大量資訊可供參考。其中一個頗有助益的資源,是由斯坦頓.瓊斯(Stanton L. Jones)與馬可.雅侯斯(Mark A.Yarhouse)所合著的《同性戀:教會道德辯論中科學研究之應用》(Homosexuality: The Use of Scientific Research in the Church’s Moral Debate)一書。
在以下部分中,我想引用「出埃及國際組織」(ExodusInternational)曾說過的一段話。該組織曾經是全球最大的基督教組織,致力於幫助那些不想受同性吸引的同性戀族群。有基因連鎖與關聯,並不等於在基因方面有因果關係。儘管如此,過去五十年中,已有諸多研究分析是否有潛在的「同性戀基因」,但沒有一項能經重複驗證的研究,能夠確切地證明同性戀僅由基因決定。另外,研究人員在同卵雙胞胎的研究群體中,並沒有發現百分之百的關聯性;如果同性戀僅是基因所產生的特徵,那麼有相同基因背景的同卵雙胞胎之間,不應存在差異。
即使以挺同聞名的美國心理學會,在1990 年代初期曾宣稱,有證據顯示生物因素(包括基因與先天荷爾蒙因素)顯著影響人的性傾向,卻在2009 年改變了官方說法,他們目前的立場是:儘管諸多研究已檢驗基因、荷爾蒙、發育、社會、文化等因素對性傾向的潛在影響,但並無證據可供科學家得出以下結論:性傾向是由任何特定一項或多項因素所決定的。
我也明白,針對這類主題,我的某些立場可能會招致批評,因為並非所有讀者都會贊成我的觀點,這無傷大雅。這些問題確實令人困惑,因此我們將會一併探討,試圖尋找向失喪之人傳遞耶穌信息的最佳方式,並學習如何更加同理與瞭解教會內受同性吸引的門徒。是基因導致同性戀嗎?同性戀的成因為何,事實上沒有人知道。在先前「給父母的實用建議」一章中,曾詳述有關基因的觀點。如果你還沒讀過,建議你可先去讀。若你想更深入研究這個議題,確實有大量資訊可供參考。其中一個頗有助益的資源,是由斯坦頓.瓊斯(Stanton L. Jones)與馬可.雅侯斯(Mark A.Yarhouse)所合著的《同性戀:教會道德辯論中科學研究之應用》(Homosexuality: The Use of Scientific Research in the Church’s Moral Debate)一書。
在以下部分中,我想引用「出埃及國際組織」(ExodusInternational)曾說過的一段話。該組織曾經是全球最大的基督教組織,致力於幫助那些不想受同性吸引的同性戀族群。有基因連鎖與關聯,並不等於在基因方面有因果關係。儘管如此,過去五十年中,已有諸多研究分析是否有潛在的「同性戀基因」,但沒有一項能經重複驗證的研究,能夠確切地證明同性戀僅由基因決定。另外,研究人員在同卵雙胞胎的研究群體中,並沒有發現百分之百的關聯性;如果同性戀僅是基因所產生的特徵,那麼有相同基因背景的同卵雙胞胎之間,不應存在差異。
即使以挺同聞名的美國心理學會,在1990 年代初期曾宣稱,有證據顯示生物因素(包括基因與先天荷爾蒙因素)顯著影響人的性傾向,卻在2009 年改變了官方說法,他們目前的立場是:儘管諸多研究已檢驗基因、荷爾蒙、發育、社會、文化等因素對性傾向的潛在影響,但並無證據可供科學家得出以下結論:性傾向是由任何特定一項或多項因素所決定的。
在這問題上,結論是科學尚未證明有基因導致同性戀;就聖經而言,除了談到人人都身處在這個破碎、罪惡的世界中,並以諸多不同形式展現我們的破碎之處外,聖經對此問題並無解答。然而,即使沒有科學證據證明同性吸引是基因所導致,但身為受同性吸引的基督徒,我可以告訴你,我完全理解為何同志們會主張他們「生來如此」。為什麼呢?我從來沒有哪天一早起床,就決定自己要受同性吸引──這就是我所知的一切。而且,我甘願折斷右手臂,甚至付出更大的代價,來擺脫同性吸引。
然而,對基督徒而言,同性吸引是否會受基因影響,已不重要。我知道,我沒有犯罪的權利,因此,假使我生來就受同性吸引,耶穌仍呼召我為祂而活,不許自己受這些試探所控制(林前六12)。為了成為耶穌的門徒,這是我要背起的十字架。過去近三十年中,我非常願意並渴望背起這個十字架,因為我愛耶穌,希望用我的生命榮耀祂(路十四27)。
今日的文化中有這樣的觀念:「如果感覺對,就去做,只要不傷害他人就好了。」自認為同性戀者的人,經常表達這種論調。然而,耶穌的門徒不能將這種觀念實行在生活中。顯然,在其它受試探的例子中,這種理由都說不通。譬如,聖經明確指出,說謊是罪。無論人是否在基因上具有欺騙的本性,並不值得納入考慮,因為經文並未寫道:「不可說謊。除非你在基因上有欺騙的傾向,那你可以忽略這條誡命,一生中盡情說謊。」我生來是同性戀者嗎?並不是。至少,尚未發現這樣的證據;我生來就有犯罪的傾向嗎?沒錯,但我的目標是活出公義。對於受同性吸引的耶穌門徒而言,最終目標並非成為異性戀者,而是追求聖潔。
至於面對與堅信天生會受同性吸引的人時,該如何討論這個問題?建議你不要將其當作爭論的焦點。事實上,目前並無不可動搖的證據,確定人「生來如此」,不管女神卡卡怎麼說,這只是一種觀點。若要讓這主張成為合理的論點,首先需要有實際證據加以證實。你無須提供證據,來證明「人並非天生為同性戀者」,而是主張「人生來如此」的人,必須負舉證責任。抱持尊重的態度,請他們提供能證實這主張的證據(且超越情感上的理由)。如果這些人能提供他們認為適用的證據,你才能繼續對話。
然而,對基督徒而言,同性吸引是否會受基因影響,已不重要。我知道,我沒有犯罪的權利,因此,假使我生來就受同性吸引,耶穌仍呼召我為祂而活,不許自己受這些試探所控制(林前六12)。為了成為耶穌的門徒,這是我要背起的十字架。過去近三十年中,我非常願意並渴望背起這個十字架,因為我愛耶穌,希望用我的生命榮耀祂(路十四27)。
今日的文化中有這樣的觀念:「如果感覺對,就去做,只要不傷害他人就好了。」自認為同性戀者的人,經常表達這種論調。然而,耶穌的門徒不能將這種觀念實行在生活中。顯然,在其它受試探的例子中,這種理由都說不通。譬如,聖經明確指出,說謊是罪。無論人是否在基因上具有欺騙的本性,並不值得納入考慮,因為經文並未寫道:「不可說謊。除非你在基因上有欺騙的傾向,那你可以忽略這條誡命,一生中盡情說謊。」我生來是同性戀者嗎?並不是。至少,尚未發現這樣的證據;我生來就有犯罪的傾向嗎?沒錯,但我的目標是活出公義。對於受同性吸引的耶穌門徒而言,最終目標並非成為異性戀者,而是追求聖潔。
至於面對與堅信天生會受同性吸引的人時,該如何討論這個問題?建議你不要將其當作爭論的焦點。事實上,目前並無不可動搖的證據,確定人「生來如此」,不管女神卡卡怎麼說,這只是一種觀點。若要讓這主張成為合理的論點,首先需要有實際證據加以證實。你無須提供證據,來證明「人並非天生為同性戀者」,而是主張「人生來如此」的人,必須負舉證責任。抱持尊重的態度,請他們提供能證實這主張的證據(且超越情感上的理由)。如果這些人能提供他們認為適用的證據,你才能繼續對話。